第611章 股东大会 (第2/2页)
雷蒙德·J·拜尔没想到林浩的目的竟然是强制收购,股份在达到30%确实可以发出强制收购要约,看现场不少人都跃跃欲试,但是林浩手中的股票没到50%,只要他以多数票拒绝,林浩也没有办法,他早就已经联系好了几位一直合作的股东,手中的股份加起来超过了50%,林浩翻不出风浪。
“我不同意。”雷蒙德·J·拜尔立马说道。
“我也不同意。”雷蒙德·J·拜尔下首位的一位股东跟着说道。
“我也不同意。”有一位股东说道。
接连3位手中拥有不少股份的股东不同意,让会议室里面本来跃跃欲试的人,按下了躁动的心。
看到场中的情况,林浩笑着说道:“我手中拥有41%的股份,你们加起来股份好像没我多吧?”
这段时间林浩通过收购股东手中的股份还有二级市场上面的,股份已经拥有41%,虽然没有达到控股,但绝对的第一大股东。
“既然是股东大会,自然是要大家投票表决的。”雷蒙德·J·拜尔说道。
“既然要投票表决,那就一起投个票吧,愿意出售手中股份的股东,我可以在当前股价的基础上再增加10%的溢价,愿意出售的请举手。”
林浩说完自己先举起了手,其他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然后有几个小股东跟着举起了手,虽然股份都不多但是蚊子肉也是肉,后面陆陆续续的又有一些人举手同意。
但是同意的票数没超过50%,加上林浩的也只有45%,看到这个情况雷蒙德·J·拜尔笑了起来,今天自己是赢定了。
“好像没到半数。”雷蒙德·J·拜尔看着林浩说道。
“我这是强制收购,只要股东愿意出售就行了,刚刚同意出售手中股份的,可以签一下这份合同,钱会在今天就打到各位的账上,至于投票没到半数,不同意的不是还没投吗?说不定还没同意的高呢。”林浩笑着说道。
在瑞士当投资者手中拥有一家上市公司中超过30%股份,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,该投资者或投资者集团有义务向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,不论其他股东是否同意。
在这个过程中,并不存在一个简单的多数同意或不同意的门槛,因为一旦触发了强制收购义务,投资者必须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。
股东可以选择接受要约并出售股份,或者拒绝要约并保留股份。强制收购的目的是确保所有股东在收购方达到一定控制比例时,都有机会以相同的条件卖出自己的股份。
正常的投票是投资人向公司发出正常的收购要约,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投票,公司要不要卖,和现在的强制收购要约不一样。
所以刚刚的投票没有什么意义,不过投都投了,投一下也没什么,林浩还等着看好戏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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